车子停在巷口,我拉着行李箱,走在熟悉又陌生的青石板路上。
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,一股混杂着灰尘和老木头味道的空气扑面而来。
这就是我和老李的家,虽然他走了以后就一直空着,但当我踏进来的那一刻,心里那块漂浮的石头,终于稳稳地落了地。
这里没有一尘不染的地板,没有摆放整齐的婴儿用品,只有透过窗格洒进来的,带着微尘的阳光。
看着银行账户里的数字,我没有丝毫犹豫。
第二天,我就找来了施工队。
我告诉他们,把那面昏暗的墙砸掉,换成一整面的落地窗;把老旧的厨房全部拆掉,换上我早就看中的整体橱柜;把那个塞满杂物的小房间,改成一个可以喝茶看书的阳光房。
工人们叮叮当当的声音,对我来说不是噪音,而是新生的序曲。
我亲自去市场挑选家具,买了一张软得能陷进去的沙发,一张可以铺上漂亮桌布的实木餐桌。
我不再考虑什么耐不耐脏,只挑我自己喜欢的颜色和款式。
房子焕然一新的同时,我拨通了好友的电话号码。
“喂,是芳姐吗?我是淑芬。”
电话那头的声音顿了一下,随即爆发出惊喜的呼喊:“淑芬!你个死丫头,终于想起我了!你现在在哪?”
芳姐是我年轻时最好的姐妹,听说我的情况后,二话不说就杀了过来。
她看着焕然一新的房子,又看看我,一拍大腿:“早就该这样了!那窝囊气你受够了!”
她成了我的技术指导。
手把手地教我怎么用智能手机,怎么移动支付,怎么在网上购物。
当我在超市里第一次用手机扫码付款成功时,那种感觉,就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。
在芳姐的怂恿下,我俩一起报名了社区的老年舞蹈班。
音乐响起,看着镜子里自己笨拙的舞步,我却笑得比过去十年加起来都多。
在这里,没人叫我“文文妈”或者“外婆”,她们都叫我“淑芬”。
周末,芳姐拉着我走进了市中心最高档的百货商场。
我以前路过这里,连橱窗都不敢多看一眼。
可这一次,我径直走进了一家挂着漂亮旗袍的店。
我选了一件淡紫色的香云纱旗袍,穿上身,镜子里的那个女人,身姿挺拔,眉眼间竟有几分我年轻时的神采,陌生又熟悉。
我看着吊牌上四位数的价格,连眼睛都没眨一下,对服务员说:“就要这件,包起来。”
穿着新旗袍,我和芳姐去了那家人均五百的西餐厅。
我学着邻桌的样子,慢条斯理地切着牛排,喝着红酒。
我第一次发现,原来食物不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,更是一种享受。
那天晚上,我回到我那洒满月光的阳光房,坐在新买的藤椅上,看着镜子里穿着新衣的自己。
这几十年来,我第一次觉得,我不是谁的附属品。
我就是李淑芬,一个为自己而活的,崭新的李淑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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